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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

  
女孩套著白襪與黑皮鞋的腳尖踏上了某一處的水窪,平舉著雙手,不管是跳躍或是奔跑都只用腳尖著地的模樣,看起來像極了跳著芭蕾舞的女伶。

  下過雨後的街道上東一塊西一塊的都是積水,光亮、平靜如鏡的水面,偶爾,因為某一陣微風的經過而滑開了陣陣漣漪,女孩就是在那個時候、那個場合下遇見他的。


  「咦?」

  翊倩停下了翻找東西的手,半偏著頭,疑惑地注視著書櫃底層的一只牛皮紙信袋。

  翊倩今年二十歲了,正就讀一所不錯的大學,有一群會陪她翹課的姊妹淘,有時候她們會一起在晚上溜出宿舍,在翊倩租的公寓內吃上好幾碗泡麵,重看一遍某齣每個人都看過的精采日劇,或是一起為了哪場棒球比賽尖叫,有時候也會輪流去租片子來看。除了這些好姊妹之外,翊倩還有一個勉強算是青梅竹馬,同時也喜歡她的好朋友,邱程彥。

  邱程彥也許在扮演青梅竹馬的角色上稍嫌不稱職,可是他的確參與了翊倩大部分的人生。從她國中時開始,高中時期翊倩由於搬了家,所以這段時間是空白的,然後,在大學,她們又一次重逢。邱程彥是為什麼喜歡上翊倩呢?應該是大一時的一次聯誼,他們上了剛好下著雪的合歡山,他是被翊倩張著雙手大喊的模樣給觸了心弦,只可惜好不容易鼓起了勇氣告白,卻被翊倩拒絕了。

  可是,可是啊,邱程彥是沒有放棄過的喔!雖然翊倩好像只把他當作一位可以依賴、信任的朋友,但,能像這樣站在伸手即可觸之之地,似乎也不錯。而且,在幾次的相處時光下來,似乎,翊倩對於邱程彥,也有一點點、一點點無法言諭的特殊情感。

  「這是什麼啊?」翊倩眨著眼,把那只信袋拿了出來,在手中踮了踮重量。

  真正拿了出來才發現它有點老舊了,應該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東西了吧!牛皮紙信袋看起來有點厚,宛如一個小包裹,可實際上卻很輕很輕,輕到似乎裡面只裝了羽毛一般。信袋上沒有寫上寄件人或收件者的地址、郵遞區號等,只貼了張泛黃的郵票,用有點漏水的鋼筆寫了兩個名字。郵票的圖片是一大片晴朗的天空,上頭雲朵的形狀乍看之下竟有點像心形,是怎麼回事呢?好特別的形狀。翊倩細長白皙的手指緩緩撫過那斜長瀟灑的筆跡,儘管受到了歲月的侵蝕而顯得有些不清楚,但還是能分辨出來其中一個名字是她的。

  只是,另一個男生的名字是誰的呢……翊倩微啟雙唇,讀出了熟悉又有些陌生的名字,楊日煦,楊日煦。

  很溫暖呢。翊倩不禁笑笑,這麼想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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