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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


  女孩推開了一間臥房的門,印入眼簾的空間完全在自己的意料之內,是什麼都沒有的。她走到窗旁,往下望,剛好能清楚看到自己方才佇足的地方。她馬上就知道了這個房間的主人是那個男孩。

  她在這個房間內走了一圈,細細感受男孩留在這個房間內的氣息,一道太陽光從雲後露了出來,由敞開的窗戶闖入房內,刺眼地使她睜不開眼。忽然,洋房外面傳來車子停靠的聲音,還有人的吆喝聲、搬東西的聲音,她急急回過身,探頭往窗戶下一看,正好捕捉到搬家公司車子離去的車影,還有洋房門口堆著的新沙發、櫃子等東西。

  有人要搬進來了……她還沒反應過來,自己的腳就已經帶著她離開那扇窗戶、那間房間、那道樓梯、那條走廊、那個男孩的家……逃跑般的。

  她氣喘吁吁地多在門旁休息了一會兒,才把門鎖上。準備要離開時,她的視線尾角卻停留在門邊的門鈴下方,那裡有一個貼著便條紙的牛皮紙信袋。女孩好奇地拿起它,端詳了一下上面的字跡,應該是男孩寫的吧。

  便條紙上寫著「Bye-bye.」一句話,女孩看著看著,不禁咬緊了下唇,手,不自覺地捏緊了信封袋。

  她嗚噎大罵:「笨、笨蛋,你要說『再見』……應該要說『再見』才對啊!大白痴!」

  因為,唯有「再見」兩個字才能幫兩個人創造一個再次見面的希望啊……所以,人在離別時,總會道上一句「再見」,為的,就是有下一次相見的希望。

  女孩一雙明眸噙著淚水,撕下了那張便條紙,把它揉成了一團扔到了路旁的水溝內。她把鑰匙歸還,放到了信箱的上方,在搬家公司的車還沒來之前就先跑走了。

  心底,默默地,對那棟洋房、洋房內的舊人氣息、令人不住鼻酸的窗子,道聲:「再見。」





  翊倩病好的數天後,即將出國玩的朋友帶著一條黃金獵犬,請她幫忙照顧那條名為「納納」的大狗。基於多年的友誼,翊倩沒說什麼就接下了狗食和狗鍊子,帶著納納到廚房的陽台,把牠養在那裡。

  照顧納納並不吃力,反而很輕鬆。納納是條很有靈性的狗,聽說幫朋友趕走過幾個小偷,警覺性高,可是不會亂吠人,好像能分辨好人跟壞人似的。納納很乖巧,從來都不會亂叫,總是安安份份地在陽台玩球、睡覺,溫吞的模樣很難想像牠是有著調皮性格的黃金獵犬。翊倩每天帶牠出去散步,次數不一,課多的時候就早晚兩次,課少時甚至高達五次,假日就一整天帶著牠在外頭閒晃,說真的,納納讓翊倩一個人的時間變少很多很多,在夜晚時刻,也將不少情緒分擔了一些走。

  翊倩帶納納散步的路線很簡單,沿著公寓旁的河川往下走,在兩條街外的一個有噴水池的大公園繞上幾圈,再緩緩走回公寓。她最喜歡在下午時分帶納納去散步,因為下午的公園出奇漂亮,走起路來的感覺也格外愜意。

  「那隻狗什麼時候才要回去牠主人那邊啊?」

  「再幾個星期吧,出國玩的人才沒那麼快就會回來。」

  邱程彥也陪翊倩蹓狗不下五次,兩人有同樣的空閒時間時他們總會牽著納納出門,像同居已久的情侶那般。

  「喔,」邱程彥從牛仔褲口袋中掏出一顆不大不小的皮球,捏了捏,朝著公園某一方扔了出去,「去撿!」這句話還未從口中說出,一抹黃色的影子就從兩人身旁飛快地竄出去,朝皮球落點處飛奔。

  「跑好快。」他瞇起眼說。納納的身影已經縮小成一個小小的點了。

  「幹麻故意丟那麼遠?」翊倩笑著問。

  邱程彥聳聳肩,「電燈泡。」

  翊倩別開頭,笑罵了一句「連狗的醋都要吃」。他們繼續沿著步道走下去,反正納納一定會找到他們,所以他們並不在乎自己已經離方才扔球的位置越來越遠。

  「喂。」翊倩開口叫他,說:「你還記不記得楊日煦寄給我的那份信件?後來的某一天我看了。」

  「喔。裡面寫什麼?」

  「嗯……」

  其實也沒有什麼,說難聽點,儘管楊日煦在信中勾出高中時的他們之間的點點滴滴,翊倩還是沒怎麼有印象,像個旁觀者似地檢閱著楊日煦描述的曾經。不過,對於她在高中時有深深喜歡過一個人,她是記得的。

  或許是因為楊日煦最後留下的道別是「Bye-bye」,而不是「再見」的緣故吧!原本,兩人是還可以再相見的,只是、只是,緣分,是要靠一些言語、一些約定才能繼續下去的。「再見」,顧名思義就是「再相見」,也就是為了下一次的相會而送出的一個約定。可是「Bye-bye」呢?反正不會是再相見的意思吧。

  楊日煦就是翊倩以前喜歡過的男生,這一點翊倩還是覺得很驚訝,她知道了,那他知不知道她就是當年他每天從窗戶往下鳥瞰,那名所看到的少女?

  「坦白說,知道楊日煦喜歡妳,我有一點點擔心。」邱程彥沒等她道出信件內容,就先開口,「因為楊日煦不管在個性上、外表上都略勝我一籌,我有點怕妳被他追走。」

  「唔?」

  「因為我啊,是因為妳沒有男朋友這一點才繼續追妳的,沒有死會,就代表誰都有機會嘛!所以妳也可能喜歡上任何人啊,當然也包括我,所以我才會這樣,儘管告白失敗,還跟妳藕斷絲連,不對,說不定我根本沒有斷過那份情感。誰叫我一直相信,總有一天妳一定會喜歡上我呢?人家不是說日久生情嗎?呵呵……」他吹去掉落到他頭上的一片葉子,繼續說:「所以我很擔心妳會不會被他追走,這樣我就沒有機會了喏。」

  「才不會。」翊倩忽然開口,語氣堅定地令邱程彥怔了一下。她撇過頭,沒有迎上他投來的困惑眼神,「我對楊日煦,早就沒有印象了。我只記得我高中時喜歡過一個男生,是不是楊日煦,我是看了信之後才知道的。而且、而且,那種喜歡他的情感早就隨著我再一次搬回這裡而消去了,如果真的很喜歡的話,一定不會忘記的啊!」

  翊倩垂下頭,想起楊日煦在信末的那一句話,「誰叫……誰叫他到最後一刻才明白,不能說『Bye-bye』,應該、應該要說『再見』才對的呀……」所以,她會忘記他,似乎也說得上來一般,誰叫是他先把緣分切斷的呢?

  翊倩把頭髮往後順了順,有點忸怩地說:「我、我這麼說不是在講我喜歡你喔!我只是想說,不管寫信的是誰,對那個人,我都已經沒有感覺了……我去找納納!牠還沒追上我們,我有點擔心──」話都還沒說完,翊倩就逃跑似地跑離邱程彥的身邊。狼狽,是因為自己方才說出口的那一連串的曖昧坦白。

  或許,他們之間的愛情漩渦注定要像這樣緊緊咬住兩人,不讓他們有機會抽離自己的身體、自己的靈魂、自己的思想、自己的情緒,永永遠遠保持如此曖昧、如此引人遐想、如此容易讓人忍不住去誤會的關係,一個努力追求,絲毫不心疼自己奉獻出去的心;另一個殘忍迴避,還不時不自知地丟出曖昧的言語、動作,讓兩人隨時都牽扯不清的樣子……所以是誰比較殘忍,誰在遊戲中扮演壞人?

  兩個人都是吧!

  翊倩回到了前些時候邱程彥丟出皮球的地方,左顧右盼著尋找納納的黃色身影,卻什麼也沒瞧見。她索性直接朝著納納去撿球的方向走去,一邊走著,一邊高喊納納的名字。待她走出幾叢矮樹時,她才發覺自己已經走到了公園的大廣場了。

  翊倩繞著大大的噴水池走,噴水池的小水珠灑了她滿身,冰冰涼涼的,很舒服。她伸出靠近噴水池的那隻手,想要捕捉更多清涼。突然,她聽見不遠處傳來狗叫聲,連忙收回伸出的臂膀,往聲音來源處小跑步過去。

  那是一個有點偏僻的幽靜轉角處,設立了幾台飲料販賣機,有幾個小朋友在跳繩,應該是隔壁大樓住戶的孩子。她看過去,販賣機旁邊有一人一狗,狗是納納,人……

  她走近了一點,喚了納納的名字,那人身旁的黃金獵犬馬上往她跑去,嘴裡還叼著那顆皮球。她蹲了下來,摸摸納納的頭。

  抬頭,翊倩發現那人也朝她走過去,帶著溫暖的笑容,邊走邊用溫和好聽的聲音說:「牠是妳的狗啊?我才在想怎麼會有一條狗叼著皮球,還沒看到附近有主人呢。牠很熱情耶,一點也不怕生,剛剛還跟我玩了一下──咦?妳是不是……」

  「嗨,在體育館見過幾次面,你還記得我啊?楊日煦。」翊倩站了起來,拉平了上衣的皺折,帶著有點緊張的笑容看著他。

  雖說自己並不在意這個人、那封信,可是想到自己在幾年前是多麼喜歡他,心裡總覺得有點不好意思。

  「唔?妳怎麼知道我的名字?」他納悶道。

  翊倩調皮微笑,語意模糊地回答:「因為有著梨渦的男生的名字我不記得了,所以現在才會這麼清楚地記住你啊!」

  「聽不懂妳在講什麼,不過,算了吧!」他露出兩顆梨渦,自行猜測著或許是邱程彥告訴了她。

  「嗯……我朋友還在等我,那我先走了喔,還有,為了納納給你添了一點麻煩而道歉,對不起。」翊倩淺淺微笑,說著。

  「好……那,bye-bye。」楊日煦點點頭。

  翊倩原本轉過去的身子又因為他的道別而轉了回來,她的眼底映著讓他感到熟悉的情感,翊倩盯著他瞧了一會兒,又笑笑,淡淡地說:「應該,要說『再見』才對喔!不然,就再也見不到那個人了。所以……所以請說再見吧!對那些你還想與之見面的人。」

  楊日煦怔忡地望著她,不明所以,好像明白了什麼,又好像更疑惑了些。對於這個滿口啞謎的女生,他覺得自己其實懂她所講的話,可是,似乎也不太知道她話語底下的細微暗示。她似乎知道些什麼,他是這麼肯定的。

  可是,她知道的,是什麼呢?是大家流傳的他的事情,還是她對那件事情有更深一步的了解?

  「嗯,那我走了喔,再見。」

  翊倩再度轉過身,領著納納緩緩跑離這塊幽靜的角落。楊日煦目送著她離去的背影,有股想要叫住她的衝動,但最後還是沒那麼做。

  說「再見」嗎……他在翊倩的身影還未消失於他的視線邊緣時,小聲說了句:「再見。」是幾乎就要被微風吹散的音量。

  翊倩沿著原路跑步回去,納納緊緊地跟著她,不僅沒有落後,有時還會超前她許多。奔跑之餘,她不禁思考起自己方才對他講出的那番提醒。要說「再見」才對喔!自己是這樣跟他打著啞謎,用極不易被察覺的方式暗示著,她不擔心自己的暗示不會被發現,發現了又如何,沒發現又怎麼樣呢?只是這般錯過的遺憾不能再有第二次,而且,說不定兩人剛才互送出的再見的約定,能使他們重新接起一條緣分哪!說到底,也只是自己的一份私心而已,畢竟對方是自己深深喜歡過的人嘛。

  只是,再怎麼樣,這些言語、舉動,也不過就是一個希望而已……

  一份期望再相見的心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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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藍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